2.家长需配合幼儿园的地方有哪些?
发表时间:2015-09-28
1、家长应严格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教育幼儿遵守幼儿园老师提出的有关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要求,不断增强自救自护能力,不做任何伤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
2、家长接送幼儿入、离园,应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如特殊情况须早接,需配合当班老师问明情况。未到本园上班时间,未经本园教师书面同意提前接受,不能提前将幼儿私自送入园内或室内,否则自行监护。
3、家长须亲自到园接送幼儿,并将幼儿亲自送与老师交接。家长要固定一名或几名家庭成员接送﹙建立监护人联系卡﹚,有特殊情况别人代接的,要提前通知幼儿所在班级老师,并按规范执行接送卡或签名制度。
4、禁止幼儿携带刀具、铁钉、火柴、烟花爆竹、玻璃等锐利、坚硬、易燃等易致伤危险物品入园,在送孩子入园前,监护人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进行检查,确认幼儿是否携带不安全器物,并即时予以收藏。
5、家长接受孩子离开老师后,滞留玩耍时,由家长监护,如发生意外,其责任自负。
6、户外活动时,幼儿要严格在老师指导下进行活动。幼儿园组织的各项亲子活动、户外活动、体育活动等都存在安全风险,经幼儿园组织告知后,监护人可书面申请该幼儿及家长不参加此类活动,幼儿园将单独安排安静的游戏活动。
7、为安全起见,孩子入园时应本着简洁舒适的原则为孩子选择合适的衣物、鞋帽等,尽量便于运动。幼儿在园期间不能佩戴装饰性物品或贵重首饰,以防丢失或吞食造成意外。因家长坚持佩戴饰物造成的幼儿伤害事故或丢失(包括自己或他人),此责任由家长负责。
8、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不带零食入园,若幼儿食用自带零食发生安全事故,幼儿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9、家长教育幼儿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爱护公共财产,按时到园,参加安全教育活动,遵守交通规则,不乱扔果皮、纸屑、不玩火,注意安全用电,不乱动教室内的取暖设备,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10、未经许可,家长不要擅自进入幼儿教室,幼儿进餐以及入睡时,家长特殊情况需探视孩子,应征得当班教师同意。
11、幼儿有过敏、先天性疾病以及其它疾病需要特殊照顾的,家长要在幼儿入学时告知幼儿园和该班老师(书面告知);新生凭体检合格表入园,往年生每年体检一次。在园时幼儿生病或发生意外,当班老师要及时报园领导、家长进行救治。
12、疫情期间,幼儿园按照防疫部门规定施行相应措施家长不得有争议。并应配合幼儿园按要求做好幼儿预防传染病的监控工作,幼儿若疑患有传染性疾病及其它疾病时,家长及时带幼儿到正规医院治疗,并要及时通知老师,确诊至隔离期结束后(及时通知老师)方可回园,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3、如果孩子身体不适,监护人及时告知老师,以便观察护理,由教师监护人喂药。不许幼儿自带自食自饮药物入园,如果自带自食自饮药物后果自负。
14、严格执行幼儿园的接送卡制度,入园时必须将孩子送到本班或值班老师手中,并当面交接,不让孩子自行在园内玩耍,以防意外发生。在将孩子交与老师之前,一切安全问题由家长负责。如急需要托他人接送,必须提前短信或书面告知老师确认。该入园接幼儿的人,如幼儿感觉陌生或不愿其接送,本班或值班老师有权拒绝。若因家长委托人接送幼儿,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家长后果自负。
15、离园时,因幼儿和家长过于密集,为了确保幼儿的安全,需带幼儿尽快离园。
16、家长在接送幼儿途中,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途中出现安全事故,幼儿园无责任。
17、为减少意外事故引起经济损失,本着自愿的原则,幼儿园每学期开学时组织幼儿参加集体意外伤害保险,家长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投保。如特殊情况不愿入保者,应书面告知幼儿园。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幼儿园不负任何责任。
18、幼儿之间产生争执矛盾,家长应相互包容、谅解。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向老师反映,由幼儿园进行协调。不能擅自找孩子解决问题,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19、家长要配合幼儿园做好幼儿的安全工作,加强对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幼儿不动手打人,不做危险动作,不做不安全的游戏。
20、家长应引导和督导其孩子每天坚持早睡早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21、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22、家长通讯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发生变化的,应及时书面告知本班教师。
23、幼儿在幼儿园内因突发性疾病所造成的后果,幼儿园概不负责任。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雷、闪电、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后果,幼儿园不负责任。
24、此安全责任书由班主任、幼儿园和幼儿家长签定,并在签定之日起生效。本责任书的内容经审阅签字,各方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监护人)要密切配合,切实把幼儿安全工作做好。幼儿或家长违反以上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幼儿园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