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但有效期截止日期不得超过申请年龄条件上限。
学习驾驶证明可以采用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纸质学习驾驶证明和电子学习驾驶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打印或者下载学习驾驶证明。
补考须知
科目一
补考次数:不限制
补考间隔:预约通过后按时参加考试
科目二
补考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补考间隔:应当在十日后预约,预约通过后按时参加考试。
科目三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补考次数:不得超过五次
补考间隔:应当在十日后预约,预约通过后按时参加考试。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补考次数:不限制
补考间隔:预约通过后按时参加考试
补考预约流程
01
方式一:“交管12123”APP
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 → 注册登录个人账号 → 更多 → 驾驶证业务 → 考试预约(后续按照系统提示操作)
02
方式二: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网址:https://sd.122.gov.cn/)
登录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 注册登录个人账号 → 业务办理 → 驾驶证业务 → 本地考试预约
03
预约排名规则
互联网考试预约系统对预约申请人进行自动排序:
1、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受理用户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业务的时间为排序时间;
2、非首次预约科目一考试的,以上次考试时间为排序时间;
3、考试预约成功的用户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的,以取消预约时间为排序时间;
4、同时符合第二项、第三项情形的,以最近时间为排序时间。
注意事项
在预约考试截止日期前,考生可以在互联网上自主取消考试预约。已经预约成功无法在互联网上进行取消的,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到市所考试科或县车管所大厅业务窗口进行取消考试业务。对申请人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判定该次考试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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